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评阅与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学校《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即将进入评阅与答辩阶段。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确保评阅与答辩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设计)初审与评阅工作
1.各系负责组织指导老师按照《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2014版)》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分,并明确提出其论文(设计)能否进入答辩环节的意见。
2.各系明确专人负责接收并审阅: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设计方案)、学生论文(设计)定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成绩评定表》等表格。
3. 评阅毕业论文(设计)采用交叉评阅的方式,评阅人由各系负责聘请,指导老师不能评阅自己所指导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员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及成绩评定表(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评阅人员评分表)中的要求进行评阅、评定成绩,并在“评阅教师意见”栏中提出意见与建议,以便答辩时,向学生宣读评阅意见。
4.归档评阅表,查看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并通知具有参与答辩资格的同学做好答辩准备。要求每位申请答辩的学生必须设计制作演讲时间不少于10分钟的答辩多媒体电子演示文稿(PPT文稿),并将此文稿请指导老师审阅。
二、答辩工作
1、学院成立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具体指导各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2、各系须成立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小组,负责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工作小组下可设若干个答辩专家组,其成员应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人数3~5人(单数),原则上专家组组长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系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回避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专家组组长。
3、答辩前,各系要再次审核“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设计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中国知网”符合要求的检测结果、指导教师评阅意见(是否可参与答辩)及评分、评阅人意见及评分。对不符合参与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提出处理意见。
4、要求所有参与答辩的学生,必须用电子演示文稿(PPT)陈述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开展的相关工作。电子演示文稿的设计制作效果可以作为答辩评分的依据之一。
5.答辩专家组秘书应做好每一个学生的答辩记录,记录应能客观地反应出教师提问以及学生的回答。
6.未参加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记载成绩,不予毕业。
7.请各教学系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布置答辩各环节工作,并将答辩工作计划、答辩分组情况、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科研科,以便报送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
三、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工作完成时间
2015年6月8日前。
四、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与总结工作
1、答辩工作完成后,立即向学院报送下列材料:
(1)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成绩评定表与汇总表。
(2)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3)“中国知网”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
(4)获得优秀等级的论文(设计)、汇总表等。
(5)各单位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2、各教学系需按照参与答辩毕业生总数的5%,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凡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国知网”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3、各教学系答辩工作结束后,立即要求学生按照答辩专家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再次修改论文(设计)并送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确认。
4、各教学系需组织专人收集、审阅,并归档学生提交的有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论文(设计)定稿及其他相关的表格和资料。
5、各教学系论文答辩结束后,需报请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论文(设计)成绩登录工作。
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评阅与答辩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