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基本文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0-21 浏览次数: 197 作者: |
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关于开展教学基本文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系,公共课程教学部: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院决定于2021年10月20日、21日组织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开展教学基本文件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上述文件资料检查评估的标准按照《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关于编写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及规范编写教学日历、教案和讲稿的通知》文件中相关教学资料文件的编写要求执行。 二、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将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各教学系(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在专项检查组进入实地检查前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二)教学大纲采取全部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前,请各教学系(部)要准备好本系(部)开设所有课程的清单汇总表及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缺失的课程需说明详细原因。 (三)教学日历、教案和讲稿的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名单将于检查前2~3天公布,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前,请各教学系(部)要准备好本系(部)被抽查课程的所有教学日历、教案和讲稿资料,并按课程分类整理好。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系(部)在专项检查组进入实地检查前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二)各教学系(部)在专项检查组进场检查时,系(部)负责人须介绍本系(部)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自查报告。 (三)各教学系(部)在专项检查组进场检查时,提前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和讲稿整理好,具体要求为: 1.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教学系(部)所开设课程清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必须提供纸质版; 4.教案和讲稿,可只提供电子版,只提供电子版检查的教学系,须提供专用电脑存放资料以供检查组查阅。 (四)检查结束后,学院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各教学系(部)根据反馈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时间安排
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