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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人武学院关于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9-17     浏览次数: 876     作者:


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关于推荐遴选考核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6号)和贵州大学《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189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林

副组长:雷  凌  姚祖铭  王  婷

成  员:石文静  高艳莉  周  岩   胡  亮

罗狄欧  高  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高艳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张俊飞、肖平、李华琴、朱璇、甘甜、万忠菊组成。

(二)工作职责

1)指导教学系具体开展推选工作,对推选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全面部署推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明确推选择优条件,完成我院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院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 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步骤及要求

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5名(详见附件1)。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情况,由各教学系在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中按每专业2

(其中1名为递补)初步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教学系初推优秀学生人选中,择优向学校推荐5名优秀学生。

教学系初步推荐的人选,必须符合《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189号)文件中关于“申请条件”和“优先推荐”的条件要求。其中根据文件规定,我院“优先推荐”的名额不得超过规定名额的30%,即“优先推荐”为1名,计划不单列。

四、择优推荐条件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教学系初步推荐的10名人选中,择优向学校推荐5名优秀学生,择优推荐的学生要求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择优推荐: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SSCI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获国赛特等奖、一等奖或金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金奖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国赛银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通过以上(2)和(3)条推荐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先。

通过(1)(2)(3)条推荐的学生不得超过学院30%名额,同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4.学校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

五、考核程序

(一)2021917--18日,教学系组织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4)和相关申请材料(含:本科阶段(1-3年级)成绩单1份,需加盖教学系成绩审核章和教务处公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二)2021918日,教学系填写《教学系初步推荐人选资格公示表》(详见附件5),在全系学生内部公示,并报送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202192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向学校推荐遴选考核小组报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详见附件6)。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六、其他有关规定

1.推免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推免生成绩及排名由学院教务处审核。

3.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

4.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符合《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189号)“申请条件”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6.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申诉事宜。

联 系 人:张老师  肖老师

联系方式:0851-88292358(学院教务处)

监督电话:0851-88292365(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

七、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本细则各项规定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2.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清单

3.贵州大学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4.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教学系初步推荐人选资格公示表》(模板)

6.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2推荐免试资格名单汇总表(模板)

7.《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189号)













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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