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发布时间: 2021-09-03 浏览次数: 457 作者: |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2021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学院教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学习领会《高等教育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恐怖主义法》等高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三、普法对象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全院教职工及学生。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贵州人民武装学院2021年度普法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相关处室普法责任,有序推进各项普法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内容中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根据上级工作提示,组织学院教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法律知识竞答等活动。(牵头部门:党政办、人事处) (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牵头部门:宣传部) (五)结合建党100周年,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牵头部门:宣传部) (六)将高等教育和维护国家安全稳定领域的法律法规纳入相关部门学习内容。(牵头处室:教务处、保卫处) (七)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办公区域电子屏等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牵头部门:宣传部) (八)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牵头部门:宣传部) (九)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配齐配强法制教师,法制辅导员队伍。利用入学教育、毕业仪式等,融入法制教育内容。(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学生管理大队) (十)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学院各类培训的必训内容。(牵头部门:培训处) 五、联系方式 联络员: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党政办公室陈凯 联系电话:0851-88292360 16608536191 邮箱:100395799@qq.com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 202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