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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民武装学院纪委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6-30     浏览次数: 412     作者:


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纪岗位职责


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院党委决议。

2、负责纪委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召开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充分调动纪委一班人的积极性,认真做好纪委工作。

3、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和上级文件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的贯彻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

4、组织召开纪委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讨论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5、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按时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总结纪检工作经验,经常督促、指导、检查纪委办公室和基层纪检工作。

7、负责对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与监督。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的党的纪律情况,特别是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

8、参与学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对学院干部的考评以及任免、晋级、调整、奖惩工作。

9、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组织领导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10、做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理论,不断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搞好纪检干部的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纪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处理纪委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复杂案件要亲自参与调查研究,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

4、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纪检工作,掌握了解党风党纪情况,及时向纪委书记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纪委书记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工作。

6、充分发挥专、兼职纪检干部的积极作用。负责纪检干部的思想教育,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7、完成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委员职责


1.认真学习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加纪委会议。

3.参加纪委各项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并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党员违纪案件的讨论,并根据事实情节,严肃认真地提出自己的意见。

4.密切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的党风党纪以及党员的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向学院纪委汇报工作。

5.积极配合学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为完成纪委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专职纪检工作人员职责


1、在纪委书记(副书记)领导下,负责纪检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法令,执行学院党委、纪委的决议、规定。

3、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决定、决议、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上报下发纪检监察信息。负责上级指示的传达。

4、办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及建议,按程序进行呈报。

5、对违反党纪的案件进行调查。受理党员的申诉案件。

6、负责纪委会议记录和纪检各类文件拟制、承办、收发、保管及归档,负责公章的管理。

7、负责处理纪委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和行政事务管理。协助书记、副书记协调和完成各项工作。

8、负责会议的组织准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9、负责纪委网站建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