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06-24 浏览次数: 617 作者: |
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五巡视组自2021年6月24日起,对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开展为期38天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党委及班子成员 二、巡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委有关要求,本轮巡视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聚焦职能职责,坚持同题共答,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学院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安排,对照学院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学院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上级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视统一受理来信来电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 (一)设置意见箱:共设4个意见箱,分别放置于学院综合楼大门右侧、学院综合楼1楼右侧步行楼梯口、学院2号门入口人武餐厅旁、贵大南校区(老农学院)人武学院男学生宿舍入口右侧。 (二)举报电话:0851-86822608(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贵阳市A089号邮箱。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五巡视组主要受理对巡视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来信来电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五巡视组 2021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