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反馈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3-16浏览:839

 向社会公开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24日至7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1年9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针对“学习内容有缺失。未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中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14个月后才传达学习。”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院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分别组织对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进行了学习。二是按省委组织部要求订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读本,确保人手一本,并要求学院组织人事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三是成立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发〔2021〕128号),构建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四是制定下发《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将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纳入《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长效机制。五是拟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初稿。六是制定《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办法》,规范学院党员管理。七是制定《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八是制定《中共贵州人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以促进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九是制定下发《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方案》,助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针对“跟踪问效不到位。未按省委要求建立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问责机制;未按要求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闭环管理机制,未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纪委督促学院党委认真落实“五步工作法”,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强化督查工作力度,建立党委督查机制,加强人员配备,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问责暂行办法》(院党发〔2021〕105号)并严格执行。纪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对推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情况严肃执纪问责。三是党委制定下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闭环管理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闭环管理方案》,并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每季度一次,实时跟踪落实情况。四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闭环管理机制及方案情况纳入学院目标绩效考核方案。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针对“政治意识不够强。没有成立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组织学习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8年以来,未按规定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的建设全面工作情况、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院党委成立了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党委、党委中心组读书会、党支部均已经组织学习了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三是对2018年以来未按规定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的建设全面工作情况、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的原因写了说明,因学院一直没有明确的上级主管单位,暂时无上级主管单位可报告相关工作。但已经向巡视办、纪委督查室、省编办等进行了咨询,将按提示在年终总结时积极向省直工委和教工委等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四:针对“政治规矩意识淡薄。2018年10月22日,1名学院教师在课堂上公开发表政治性的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党委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处理此事,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

    整改措施整改中。2018年10月22日,学院教师张延伍同志在课堂上公开发表诋毁谩骂国家领导人等政治性的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经学生反映到学院后,学院领导对其进行约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之规定,经2018年11月2日院长办公会研究意见,并报院党委会同意,决定给子张延伍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为6个月。

    关于“党委未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处理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学院党委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深刻检讨,提交检讨报告。二是学院党委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形成专题报告。三是以党支部为抓手,在全院教职工当中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五:针对“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实。未按规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思政课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均未给学生讲授思政课;未将思政课建设情况纳入学院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标准体系。”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院党委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二是成立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学院党委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工作机制。三是已将党委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工作和班子成员给学生讲授思政课纳入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起了长效机制。四是2021年党委班子成员均给学生讲授了思想政治理论课。五是将党的建设工作考核目标中增加此项工作的分值体现。六是学院严格按照贵州大学办学质量评估标准体系进行思政课建设。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六:针对“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虽然建立了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但执行有偏差,存在对职责边界把握不清的现象。如,院长办公会超越职责权限研究学院纪委三转工作事宜;党委会议研究开放教学楼作为考研自习室等具体行政教学事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所涉及“职责边界不清”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回忆和反思,认识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会上提到了相关事务,党政办因为职责边界意识不强,没有立即提醒。而从党委层面也有忽略。党政办对此情况写了说明。二是党委要求党政办立即组织部门人员重新学习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以及“三重一大”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把握好职责边界。三是完善《党委会议题填报单》《院长办公会议题填报单》,严格按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对上会议题严格把关。分管部门领导、院领导、党委领导层层在议题申报表上签字确认把关后方可上会。未按要求完成议题申报审核的议题不得上会。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七:针对“把握办学方向不精准、专业师资力量薄弱。凸显‘军事性质的地方高等学校’特色不够鲜明,2018年至2020年,学院设置的11个专业均为非军事专业,直至2021年才将有关学历教育招生专业调整为国防教育方向。办学力量薄弱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学院147名教职工中,专职教师只有33名;近一半授课任务需要外聘教师承担,2021年上半年外聘教师授课学时占学院总学时的44%。1999年以来,学院自主培养22名在职教师提升学历,攻读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与学院主责主业无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贵州省军区国动局的指导和贵州大学的支持下,2021年开始率先开办预征入伍实验班,招生对象为满足应征入伍条件的男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时须按照要求到部队服役。经调查了解,此举措为全国高校首创。二是在教学课程设置中增加国防动员和军事理论方面的内容,学生日常管理参照军事院校模式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开展军事训练和专业培养,确保大学生参军入伍前具备强军兴军需要的基本素质。三是教务处组织制定了我院2021版四个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在制定过程中,为突出学院办学特色,增加了通识拓展选修模块下的“国防教育与军事素养”相关课程,共6个学分。四是强力推进强系行动。2021年10月,学院党委结合学院“强系行动”,撤销了学生管理一大队、学生管理二大队,将其负责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职责并入4个教学系。在贵州大学的大力支持下,学院教育教学纳入贵州大学教学管理平台,2021年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学时占学院总学时比例已下降至20%以下,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配强系一级的领导力量。采取相关激励举措激发我院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参与教学主动性,提高授课任务占比,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做好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教师培训常态化: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积极联系院内院外专家教授为我院进行教师师德师风、教学方法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信息化技术培训、教师素养培训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增加教师授课自信心。五是自行开展院级课改项目研究。制定相关课程改革实施方法,开展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推动课堂教学考核方式改革,推进过程化教学,促进学生创新发展,激励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六是以赛促教。组织我院教师参加各类省级、校级、院级教学技能评比大赛,如,高校青教赛、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军事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等。教学比赛以激发教师教学兴趣为出发点,同时锻炼教师的教学能力,鼓励教师通过自我学习、同伴互助、不断提升,成长为教学能力过硬的专业教师。七是建立本科生导师制。教师的教书育人不仅仅是简单的教学,更体现在育人方面。在大学教育过程中,课堂教学由于时间限制,不能很好的完成“育人过程”。建立本科生导师制,每名学生都有导师一对一负责到毕业,增加学生与教师的交流,导师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影响学生,达到育人的效果。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八:针对“抓人武干部培训不力。主动向省军区争取人民武装干部和其他国防后备力量培训任务不够,2020年仅开展了2期专武干部培训,2021年上半年未开展专武干部培训。对培训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原计划2021年6月前完工投入使用的培训楼至今未建成,导致相关培训工作延期。”的问题

    整改措施:接到反馈的问题,立即自查原因,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2020年级2021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军区和学院对于集中培训都在等待安全合适的开训时机,因此就没有很好的完成任务。同时,由于专武干部培训楼已经老旧,很难满足培训需要,因此,积极争取经费对培训楼进行修缮,今年5月份,培训楼修缮完工。培训楼可以投入使用后,我院积极对接省军区动员局,主动领取任务。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目前已经培训了三批学员。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开展并圆满完成了全省国防教育干部培训,参训人数共50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开展并圆满完成了全省专武部长集训(第一期)工作,参训人数120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开展了全省专武部长集训(第二期)工作,参训人数99人。

    问题九:针对“学术科研能力不足。2018年至2020年,学院没有申报获批涉军涉武科研项目,没有出版涉军涉武科研专著、教材,没有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中发表过涉军涉武论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院2021年起着力全面提升学院科研水平,提高教师科研能力,重视涉军涉武科研项目和专著论文发表等工作,极力补短板,不断完善学院总体科研能力。二是学院成立了八大研究院,分别是:国防教育研究院(国防教育研究所)、国防动员理论研究院(国防动员理论研究所)、国防体育研究院、军事理论研究院、产业融合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与行为科学研究院、长征文化研究院,致力于搭建研究平台,不断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三是学院在2020年和2021年积极整改,在涉军涉武项目等成果上取得一些进展。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学院2020年承担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省烈士纪念设施研究项目》;2021年受省军区要求,学院派我院姜大谦教授和赵永伦教授参加贵州省国防动员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2021年学院主持了《贵州省国防教育(小学版)》和《贵州省国防教育(初中版)》的编写工作。两本教材都已正式出版印刷,全省9000多所中小学投入使用。每本书各配套开发了五节慕课课程,让学生更加直观形象的理解读本内容。《贵州省国防教育(小学版)》的编写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中小学国防教育事业,树立小学生国防观念,普及国防知识。

    问题十:针对“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不到位。未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召开党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并对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下发党内法规的学习提示,推进党委、党支部对党内法规的学习。三是纪委加强对党内法规学习的检查。如,下发《关于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开展监督检查的函》,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纳入执纪范围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十一:针对“对与高校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分党内法规执行有差距。未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学院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等制度。未按《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要求研究部署学院宣传工作,未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绩效考核和执纪问责范围,也未对条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院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分别对相关党内法规组织了学习。二是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了院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三是学院党委于2021年7月22日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四是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五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纳入学院目标绩效考核和执纪问责范围。六是学院已于10月底开展相关工作内部督查。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十二:对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组织学习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18年以来,未对下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也未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定期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有8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有6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已于2021年7月22日传达学习了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将其纳入9月23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三是学院党委修订印发了《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院党发〔2021〕131号)和《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院党发〔2021〕132号)。四是学院已于10月开展意识形态及相关工作内部督查。五是已按要求向省委网信办按季度上报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在10月底向省直机关工委专题上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六是将向上级党组织定期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长效机制。七是“8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有6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请相关尚在职的领导重新完善了相关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及述德述廉报告,以增强认识。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十三:对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缺乏统筹谋划。未按有关规定建立重大风险问题清单制度、风险研判机制及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未将风险化解情况纳入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未按规定对全院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了学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方案中明确重大风险问题清单制度、风险研判机制及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已在党委会是上讨论通过后下发。二是已将风险化解情况纳入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制定下发《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大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风险防控常。已组织召开全院涉黑涉恶工作专题会进行安排部署,于11月对全院有无涉黑涉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十四:对于“安排部署不到位。2020年以来,未按规定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严格落实《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的责任。三是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贵州人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责任体系,实行备案制度。四是纪委认真落实《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纪律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等方式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十五:对于“未按规定制定并及时调整完善“两要点两清单”。2019年制定的岗位底线清单,党委班子成员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2020年底党委换届后,党委班子成员岗位履职要点和岗位底线清单也未更新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制定的党委班子成员岗位底线清单内容进行了完善修改;二是2020年底党委换届后,对党委班子成员岗位履职要点和岗位底线清单进行了更新完善。三是2021年11月15日向省委组织部报送《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报告》,结合新调整分工更新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岗位履职要点和岗位底线清单。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十六:对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18年以来,党委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也未对分管部门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督促检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单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的责任。二是立行立改,年底前,向各责任主体发出《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请各责任主体向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提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情况报告,并分别填写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同时提交给纪委阅卷归档备查。三是纪委写出情况报告。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十七:对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力。“文山”问题突出,发文数量不减反增,2019年发文258件,2020年比2019年增长51.9%,2021年1至5月比上年同期增长201%。”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下发的《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任务分解表》及《关于落实精文减会和规范发文促基层减负相关要求的通知》。二是党委会上提请各分管院领导提高“精文简会”基层减负意识。三是党政办严格控制发文量,适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推进“贵政通”的使用,助推无纸化办公和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十八:对于“2020年12月,一次性全款预付学员宿舍楼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1247.76万元,且存在先开工后签合同、先付款后上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2020年7月,专武干部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合同金额为792.85万元,实际支付805.17万元,超合同价付款12.32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对于“2020年12月,一次性全款预付学员宿舍楼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1247.76万元,且存在先开工后签合同、先付款后上党委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及相关规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二是由于对军产上开展项目建设程序不清,现按省军区要求,1247.76万元项目两幢学生宿舍改造,除已完成的一幢,另一幢尚未开工的已停工。现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尽快合理使用资金;三是尽快和施工方联系,确保已拨付资金的安全。

    对于“2020年7月,专武干部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合同金额为792.85万元,实际支付805.17万元,超合同价付款12.32万元”的问题:“专武干部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是学院2020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项目,通过政府交易平台公开招标,中标单位:贵州鑫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华建)。2020年7月8日学院与鑫华建签订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该项目合同金额792.85万元。8月31日学院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鑫华建该项目履约保证金79.29万元、安全风险保证金270万元;12月21日学院收取鑫华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0万元。8月31日、12月9日学院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鑫华建该项目预付款共计519.58万元,12月23日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和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经专题会议研究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余款285.59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计财处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具体要求,为顺利推进学院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达标,对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把关不够严谨,导致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对于此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计财处立即进行整改。专武干部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超合同支付款123171.14元的问题,施工方于2021年10月29日已退还学院,待该项目结算审计后,进行项目清算。二是要求计财处严格按照学院相关制度规定,学院大项开支3万元以上,经专题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支付;5万元以上,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支付;10万元以上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支付。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十九:对于“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关不严。一名班子成员曾在2018年7月受到诫勉处理,但2020年11月因党委班子换届需要了解该同志党风廉政情况时,学院纪委函复称未发现该同志近三年党风廉政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纪委作出了“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符合要求的说明”如下:

    该同志在2018年7月因“少报妻子持有基金一支,金额42.65万元”而受到诫勉处理。2020年11月党委班子换届需要了解该同志党风廉政情况时,学院纪委函复称未发现该同志近三年党风廉政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由于责任意识不强,那时学院干部廉政档案正在建设中,没有全面收集该同志党风廉政方面的全部情况,导致在出具该同志的廉政意见回复时出现失误。纪委主要负责人已作了口头自我检讨,并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提出了批评。

    纪委作出了“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纪委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2020)》以及有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规定和要求,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坚持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从严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把握被征求对象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力求做到党风廉政意见的精准回复工作。

    二是纪委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2020)》以及有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规定和要求,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坚持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从严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三是及时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把握被征求对象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力求做到党风廉政意见的精准回复工作。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对于“2018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5名班子成员、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6名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未联系王晓光、蒲波等严重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撰写。2019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3名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未联系王晓光、蒲波、袁仁国等严重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撰写。”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8年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5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向淑文同志已调离学院,冯刚、刘应文、雷林鹏同志已退休,易利亚同志的发言提纲已按要求修改完善;2018年参加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6名班子成员中,冯刚、刘应文、雷林鹏同志已退休,冯建、雷凌同志的发言提纲已按要求修改完善;2019 年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3名党委班子成员中,向淑文同志已调离学院,冯刚、刘应文已退休,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已按要求修改完善。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一:对于“执行“三定”规定不严格。违规设置后勤服务中心等6个内设机构及领导职务,并明确为正、副处级建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三定”规定,切实承担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责任,严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2021年8月27日,院会专题〔2021〕63号,撤销学生管理一大队、二大队,原管理大队人员根据需要分别调到各系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二是2021年12月6日,院党委会议决定终止执行院党发〔2017〕11号文件,撤销纪检监察室、工会、团委正处级建制,撤销后勤服务中心副处级建制,纪检监察工作由纪委承担,工会工作由党政办承担,团委工作由宣传部承担,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由总务处承担。原工会人员调党政办工作,原团委工作人员调宣传部工作。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二:对于“部分正职长期空缺。人民武装指挥系、信息工程系和国防社会系的正职空缺时间分别达到7年、5年和4年,影响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的问题

    整改措施:整改中,力争明年年初整改完成。针对此问题,党委认真进行了反思,过去我院由于受学院体制机制不顺的影响,教师评职称途径不顺畅,导致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较少,符合担任系领导的人选不多,故此项工作曾经有所停滞。随着职称渠道的理顺,教师中评到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迅速增加。今年以来,党委一直将此事作为重点在思考谋划,特别是为了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合我院的“强系行动”,党委书记冯建同志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带病坚持工作都不忘推进此事。10月28日邸姜滔同志接任党委书记后,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思考问题的整改方案,并及时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报告。目前此项工作在积极推进中。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二十三:对于“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2017年、2018年共有4次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干部议题时,没有要求相关当事人进行回避。”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当事两位同志对2017年、2018年未回避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出现此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两位同志任既是参会人同时也是记录人,在记录到相关问题时因未找到合适人选替换作记录,加上自身这方面意识不强,就没有马上提出回避,当事人表示今后一定会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相关回避制度。二是学院党委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回避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规程。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四:对于“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极不规范,2018年以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未及时归档问题比较突出,审核把关不严,档案材料有误;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相关工作材料散乱,未按要求进行归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完善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已按要求将学院干部职工2018年以后的年度考核表、工作晋级表等相关材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中,并完善了相应数字档案。二是对胡亮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查,因其系专业技术岗转为管理岗,其任免表无拟免职务,并将省委组织部批复文件、试用期满正式任职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装入其个人干部人事档案;三是完善姚霞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印证材料,其担任学工部副部长(一大队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时间应为2018年12月11日,并核实其他8名领导干部任免审批表无误。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五:对于“对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在没有掌握有关出国(境)时间、前往国家(地区)、事由等情况下,学院党委即审批同意一名同志借出其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事由:2019年寒假前,我院一名同志想利用假期与配偶带小孩出境旅游,但配偶年假时间不确定,加上考虑到放假后如要外出找领导审批不方便,因此本人在没有明确出国(境)时间、前往国家(地区)的情况下提前向组织申领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学院当时未收到上级相关规范性文件也未出台相关制度规范,缺乏严格规范的审批程序,审批标准不明确,加上该同志长期在学院工作,组织上对其本人及家庭情况很了解,就同意了该同志借出因私出国(境)证件,并要求该同志如出国(境)回来后,要将情况向院党委汇报,后因各种原因没有成行,该同志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到组织部保存。

学院积极整改,建立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标准要求,织密制度笼子。做好干部日常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使干部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下发《贵州人民武装学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院党发〔2021〕118号),并对学院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统计汇总。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六: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有2个党总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组织委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2019年学院党支部达标率应达40%,实达25%;2020年应达80%,实达69%。1名班子成员2020年11月调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后,至今未转移党组织关系。”的问题

    整改措施: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今年8月对学院基层党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撤销党总支;学院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推进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资料核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听取支部书记汇报达标工作等方式对学院还未达标党支部开展集中审核验收工作。截至今年10月,学院所有党支部均完成达标验收工作。该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已按转接要求于9月转入学院。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七: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到位。巡视抽查发现,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有2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均未按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其中人武指挥系党支部有14个月未召开支委会。2020年,有1个党总支书记、2个党支部书记没有上党课。

    整改措施:根据问题反馈情况,学院党委要求相关原党总支及党支部进行整改和情况说明。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有2个党总支未按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经查,分别为学生管理一大队党总支与学生管理二大队党总支。

学生管理一大队党总支自2017年成立之初,仅4名教师为正式党员,后因人员调整频繁,总支委员未能得到增加,总支委员中两人分别担任学生一、二支部书记,考虑到教师及学生的交叉性,一、二支部会议及活动均在一起进行,故会议及活动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上,造成总支会议记录本未得到体现的现象。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委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学生管理二大队总支书记又是支部书记,其中总支支委也担任支部支委职务,因此很多总支工作和会议布置就直接体现在支部会议记录中,造成总支会议记录本未得到体现的现象。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委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有5个党支部未按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经查,分别为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学生第五党支部、人民武装指挥系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为便于学生党员发展材料复印及装档,学生第一、第二支部学生党员发展的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另用纸张记录并存档,没有及时誊抄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故出现组织生活会记录本上显示支委会会议记录过少的情况。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委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学生第五党支部支委共5名,其中4名为学生,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9月,按照上级和学院的安排,学生未能正常返校开学,故在此期间未能按时召开支委会。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委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人民武装指挥系党员共5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党员不足7人,不设支部委员会,因此人民武装指挥系未设支部委员会,在此期间未召开支部委员会。

    2020年机关第二党支部未按期召开支委会是因为支部委员工作较多,时间较紧,造成未能按期召开支委会议的情况,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委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2020年,有1个党总支书记没有上党课。经查,系学生管理一大队记录不规范造成。具体情况是:因学生管理工作特殊性,学生及教师分布三个校区,党组织活动须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学生情况选择不同地点进行,导致学生管理一大队总支书记上党课未能及时统一记录在组织生活会记录本上。经核实,学生管理一大队总支书记于2020年12月3日19:00在贵州大学南校区农生楼525教室,给大队2020级237名新生上了名为“入党教育”的党课。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上好党课,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2020年,有2个党支部书记没有上党课。经查,系学生第一党支部与学生第四党支部记录不规范造成。

    具体情况是:因学生管理工作特殊性,学生及教师分布三个校区,党组织活动须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学生情况选择不同地点进行,导致学生管理一大队支部书记上党课未能及时统一记录在组织生活会记录本上。经核实,2020年12月7日19:00学生第一党支部支部书记在贵州大学南校区农生楼610教室给支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上了名为“伟大抗疫精神—学习习总书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的党课。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上好党课,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学生第四党支部支委为应届毕业生,支委面临换届,临时负责支部会议记录的同志业务不熟,漏记支部书记上党课的会议记录。经核查,学生第四党支部支部书记于2020年5月16日中午12点在学生管理二大队大队部为全体党员上了主题为“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做合格党员”的党课。学院要求支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上好党课,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二十八:对于“2020年审计监督指出的2个问题中,还有“工会经费未进行专户管理”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院工会进行了情况说明。原本工会拟于2021年10月完成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新一届工会委员选举结果办理工会主席法人资格。但当时因疫情原因计划推迟。后学院领导更替,此项工作材料需重新准备。且涉及对于“执行‘三定’规定不严格。违规设置后勤服务中心等6个内设机构及领导职务,并明确为正、副处级建制。”问题的整改,工会人员和归属各方面有较大变化,短时间内要确立工会主席法人资格较为困难。党委也在认真思考此问题进一步的解决方案。二是若顺利推进后,计财处协助工会以独立法人资格在商业银行开设学院工会经费存款专户;三是计财处交接工会账务,由新当选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对工会经费进行专户管理和独立核算。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二十九:对于“学思践悟不深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学习研讨制度。二是增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力度,截至1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11次集中学习研讨。三是举办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对于“学习贯彻有时差”问题

    整改措施: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并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支撑材料:2021年党委会议政治理论学习台账和党委会议纪要;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通知。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一:对于“督促指导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二是督查室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三是纪委加大专责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建立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规定(试行)》《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中共贵州人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督促指导检查机制和措施。四是立行立改,年底前,向各责任主体发出《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请各责任主体向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提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情况报告,并分别填写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同时提交给纪委阅卷归档备查。五是纪委写出情况报告。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三十二:对于“廉政建设缺创新”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以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为先导,突出宗旨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三是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水平。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是纪委加大专责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建立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规定(试行)》《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中共贵州人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督促指导检查机制和措施。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三:对于“执纪监督不全面”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纪委专责监督职能,坚持党的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违规必究,违纪必查,以铁的纪律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是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是向学院个责任主体发出《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各责任主体向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党政办)提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情况报告,并分别填写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同时提交给纪委阅卷归档备查。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四:对于“政治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措施:院党委已根据学院存在的“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结合学院实际进行认真整改。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管党治党的直接责任人,进一步落实管党责任。制订《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 《学院党委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学院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贵州人民武装学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加强党建工作量化考评,不断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增强学院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组织部专门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本,要求各支部党员全年内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各党支部书记全年参加一次及以上集中培训,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2021年10月,学院举办党务干部政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集中轮训;选派学院党务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9人次;学院党委班子领导积极参加“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学习。三是持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定《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定期通过各种形式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定《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分层分级述责述廉,引导全院党务干部树立“党务工作是主业”意识,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五:对于纠治“四风”不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贯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制定有关措施并严格执行。二是纪委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和有关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四是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五是聚焦“三公”经费使用、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加以整治。五是制定《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建立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规定(试行)》。

    整改成效整改中。

    问题三十六:对于“理论学习不实走虚,学习贯彻有时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研讨”力度,截至1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11次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二是举办学院“2021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三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并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支撑材料:2021年党委会议政治理论学习台账和党委会议纪要;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通知。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七:对于“抓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职能尚未全面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发〔2021〕128号),构建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二制定下发《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将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纳入《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学院党委修订印发了《中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院党发〔2021〕131号)和《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院党发〔2021〕132号),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八:对于“立德树人缺特色”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生处拟制《学生管理“立德树人”实施方案》。二是教务处拟制了具有人武特色的立德树人教育方案。三是为突出学院在立德树人方面的人武办学特色,学院在贵州省军区国动局的指导和贵州大学的支持下,今年开始率先在全国高校开办预征入伍实验班招生。招生对象为满足应征入伍条件的男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时须按照要求到部队服役。经调查了解,此举措为全国高校首创。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将“立德树人”的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提升课程育人实效,我院制定了《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各教学系部每年组织申报五门课程,作为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课立项,结项时需进行示范教学评审并提交教案、PPT、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方案、教学大纲,持续建设我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三十九:对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 。二是按照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院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是下半年严格按计划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四是向各责任主体发出《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向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党政办)提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情况报告,并分别填写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同时提交给纪委归档备查。五是纪委写出情况报告。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

    问题四十:对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贵州人民武装学院建立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规定(试行)》,各单位各部门制定有关措施并严格执行。二是纪委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和有关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四是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五是聚焦“三公”经费使用、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加以整治。

    整改成效整改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88292397,电子邮箱:gdrwd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