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11-17 浏览次数: 108 作者: |
2016年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直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及学校测试工作要求,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根据学院领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定于11月19-20日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请各系、院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确保测试工作顺利完成。 一、测试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申请免测的同学,需填写免测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具体见本通知第六条)。 二、测试项目(共八项)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坐位体前屈、50M、1000M(男)/800M(女)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19-20日。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测试地点在教学综合楼一楼大厅,其余项目在学院运动场。 四、测试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逐项进行。各班班长负责组织整队进场并负责数据记录与审核上报工作。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系务必把测试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参加测试的学生,并加强安全教育,组织或引导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2.测试时请着运动装(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准参加测试);项目测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将参照考试作弊进行纪律处分。 3.测试过程中,请遵守秩序,服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和在场地内随意走动。 4.各班班长或班干部应及时联系测试教师,组织好本班同学的测试工作。 5.请同学们平时加强锻炼,合理饮食,注意休息。 6.若有身体状况不适者可申请缓测或免测,不可强行参加测试;如有隐瞒身体不良状况参加测试而出现意外情况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同学可申请缓测或补测。 六、缓测、补测或免测说明 1.申请缓测和补测:因公、因私、因病(不宜剧烈运动的急性疾病,如急性肠胃炎、感冒、发烧、关节或肌肉炎症或损伤者等)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年度体质测试的同学,需向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等待后期补测。 2.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运动系统慢性疾病(糖尿病等)和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 3.免测者需填写免测申请表(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中“资料下载“中下载),同时提供医院病情证明,提交有关病历,经各系签署意见、院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免测。资料由班长统一收齐并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七、其他 1.如遇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需调整测试时间时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姚老师 13312230878(教务处) 田老师13648501501(国防体育系) 2016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