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2015年贵州省基层选调资格初审的通知

时间:2015-05-21浏览:82


布时间:2015-05-21 14:00:58 信息来源: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贵州大学关于2015年贵州省基层选调资格初审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中心、实验室):

根据黔组通[2015]12号《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即将对通过笔试进入开展应届毕业生入围2015年贵州省选调资格初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拟进入面试考察对象

毕业生先通过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板块查询自己的笔试排名情况及是否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流程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安排,入围的应届毕业考生须在毕业所在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的各市(州)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者,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一)学校资格初审时间:2015525日起至各市(州)复审截止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花溪北校区中山苑食堂三楼,招生就业处信息管理科;

(三)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带条形码的《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不需另贴照片,直接使用报名系统里的照片),自行填写报名信息表背面的笔试总成绩栏。

2)所在学院党委出具该生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证明一份。

3)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考基层党政机关的非党员毕业生提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证明及材料: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考生带以上材料之一即可。
3.
报考基层法院的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及报考基层检察院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各位考生关注各市州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发布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参加复审。

咨询电话:0851-8292329

  

附件1:党员证明

附件2:未受处分证明


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521

  

附件一:

党员证明

  

省委组织部:

×× 同学,出生日期××,系贵州大学×× 学院××专业2015届毕业生。该生于×年×月×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其党组织关系在×××党支部。

特此证明。


中共贵州大学××学院委员会

                       2015年月日




情况属实。

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年月日



附件二:

  

省委组织部:

××同学,身份证号码××,系贵州大学××学院××专业全日制统招2015届毕业生。该生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

特此证明。


中共贵州大学××学院委员会

                    2015




情况属实。

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