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05-06 浏览次数: 169 作者: |
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关于作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14〕85号)的精神与要求。为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学生在该环节的训练质量,请各教学系认真组织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系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 二、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26日。 2.抽查时间:2015年4月27日—4月30日。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系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在系统中提交周志,对没有按照进度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及时给予警示。 2.请各教学系于2015年4月27日前,完成一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签字盖章与电子文档一并报学院教务处科研科。 四、自查内容 1.学生论文的进度、研究内容、设计方案是否出现偏差等。 2.指导教师的指导次数、指导工作记录、指导方式、考勤管理等。 3.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管理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在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遇到的困难、对进度缓慢的学生和不履行职责的教师的处理意见等。 4.检查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设计)初稿,系统中的周进展记录,中期检查表等。 5.请各系按照以上自查内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并结合检查的实际情况撰写自查报告。 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20日 |